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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陈女士将一套原本三室两厅两卫的顶层加阁楼房屋出租,结果租户郑先生将房子变成了“十室十卫”。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广受社会关注。昨天下午,江东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
据悉,陈女士在江东天赐佳园小区有套房子。去年6月30日,她与郑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房子租给他用于住宅。合同中有一系列约定,如未经房主书面同意,租户不得擅自设立、安装或移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设立隔断,不得擅自对房屋的结构等改动或增加……
而郑先生将这套房分割成十间卧室和十个卫生间。为此,陈女士将郑先生告上法院。
江东法院经审理认为,郑先生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构成违约。同时,其擅自改建,使房屋的安全隐患增加,对公共安全秩序已造成潜在危害。最终,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租赁合同,郑先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房屋恢复原状,返还给陈女士。(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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