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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个人信息冒领信用卡套现62万 男子获刑11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22日 09:3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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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海曙法院判处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当事人杜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11年,违法所得62万余元全部追缴。

  29岁的杜某,安徽人,高中文化。几年前,他曾在杭州一家银行做过信用卡业务员,熟悉信用卡办卡流程等业务。

  去年3月,杜某得知有人骗取信用卡后套现,他决定也捞上一票。杜某把作案目标对准了开豪车的人群,先在网上购买车主信息,再按图索骥非法购买车主的个人信用报告。

  上面详细记载了许多车主的隐私信息,如家庭地址、配偶姓名、联系电话等,一般只有银行才持有。

  接着,杜某冒充持卡人致电银行客服,谎称联系方式有改动,要求更改。

  一般情况下,为了验证来电者是否持卡人本人,银行会问几个持卡人办卡时填写的隐私问题。杜某有信用报告在手,一一对答如流,联系方式顺利被更改。

  接着,他又致电银行,谎称信用卡丢失或没磁性了等理由,要求挂失或重新发卡。

  就这样,新卡寄到了杜某手上。

  拿到卡后,杜某疯狂套现。去年4月至8月,他共套现4张信用卡。其中最多一张套现近45万元,此外另外3张卡分别被套现8万元、5万元和4万元。

  杜某用这些钱买了一辆马自达6轿车,和老乡合伙开了个游戏厅,其它的挥霍一空。

  去年8月16日,杜某故伎重演,被警方抓获。

  个人信息泄漏早已不是新鲜事。很多人都有过这类遭遇:买辆车就收到无数二手车交易信息,买套房又收到无数开盘信息,甚至考试报个名,都能收到无数培训班信息。这都牵扯出一条条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产业链。

  承办此案的王法官说,此案中,杜某赖以犯罪的两份重要材料———车辆车主的信息和个人信用报告,都涉及个人信息的非法出售。

  杜某交代,前者他是以每条0.1元批发收购的,买了近万条;后者则昂贵得多:200元一份。由于杜某是在网上联系的匿名卖家,难以追查。

  至于信用报告的流失和泄露,却是银行无法推卸的责任。

  另外,客服对来电要求更改联系方式的审核不严,也是杜某能够得逞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胡珊通讯员李义山陈静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