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最后期限前,补交了燃气费,谁知第二天早上,家里“断气”了。3月19日,城东万丰苑的一对老人,因此揭不开锅。
他们一查询,惊讶地得知,天然气账户已经产生了违约金。
账单送上门,欠费39.2元
这对老人,是陈女士的父母。账户登记时,写的是老人的手机号码。
前一阵子,老人的家门口多了一张催费通知单,上面写着:
“您家已欠费1次,计39.2元,经多次催讨或无正确通信号码,目前您仍欠费,根据双方供用气合同条款规定,请在2013年3月18日11:00前来我公司营业厅现金交清欠费及相应滞纳金或交到相关银行,逾期,将对您家暂停供气。”
落款时间“2013-3-12”。
3月18日,陈女士到宁波银行,交了39.2元欠款。
被“断气”,因为8毛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用户会在账户里预存些钱,以免燃气费拖欠。然而,陈女士交钱时,特意没有预存。
去宁波银行交费,家人觉得不方便,陈女士便等着存折里的钱被扣完,再换一家银行办理一卡通。
因此,3月18日补交欠款时,她只存了39.2元,卡内余额39.22元。
第二天,老人家里的天然气被断了。他们致电市天然气公司查询,“竟然还有8毛钱的违约金,一共欠了40元”。
“我按照通知内容,在18日补上了欠款。”陈女士表示,“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说有违约金,催费通知单上也没有明确‘已经产生违约金’。”
违约金,须到营业大厅查
对此,市天然气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8毛钱的违约金,是从3月12日开始产生的,“合同中约定,燃气费催讨逾期10天后,开始产生违约金,我们又放宽了10天。每日按欠费总额千分之三计算。”
为什么银行的工作人员没有告知这笔违约金?
天然气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称,“是否产生违约金,只有我们的营业大厅里能查到。该账户里差了8毛钱,所以18日依旧扣费不成功。19日早上,我们对该用户暂停供气。”
对方建议陈女士立即到公司营业大厅补交欠款,并表示会考虑完善通知单中有关违约金的内容表述。
未告知,期盼服务更完善
昨天早上,陈女士告诉记者,3月19日下午3点30分左右,老人家里恢复了天然气供应。
陈女士期盼市天然气公司完善服务,特别是催讨费用时。“哪怕在通知单上写上‘某日开始产生违约金’也是好的。毕竟,谁愿意家里断了天然气?”记者 陈周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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