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半夜11点左右,一辆轿车在浒山通往庵东的路上疾驶而过。车外一片漆黑,车内手机的亮光星星点点, 4个青年都在各自忙着打电话。
“你有种等着, 20分钟后,让你跪地求饶……”车内一男子气势汹汹地挂了电话,并告诉司机:去庵东车站。
敬酒不吃朋友摇身变敌人
该男子叫王某,就在几个小时前,他与电话那边的邵某还在称兄道弟一起吃饭喝酒。
当天傍晚5点,钟某(另案处理)打电话给王某表示,今天过节,请他吃饭。钟某在坎墩一农家菜馆订了酒席,除了自己亲戚外,又叫了些朋友过来,其中有周某、华某等7人。
席间,七八瓶老酒下肚,朋友们推杯换盏,划拳的划拳,气氛好不热闹。就在这时,钟某的岳父兴致上来给华某敬酒,华某却没有喝。这一幕被钟某看到,他岳父倒也没觉得什么,而他不高兴了。
晚上8点,聚餐在钟某心有疙瘩的情况下结束了。其他朋友都没发觉,连华某自己也不知道,大伙都嚷着去KTV唱歌,钟某在半推半就下也随同去了。
边喝酒边唱歌,不知不觉过去了2个小时。钟某也已经微醉,但他心里仍记着华某对他岳父的不敬,看到华某唱得那么开心,他心中升起一团火。钟某一把抓住华某将他拖到门外一顿打。王某发觉后,急忙出来劝架,并说了钟某几句:人家帮忙帮过你的,这样弄不来的,明天给华某去道个歉。
钟某听后,不声不响走回包厢去了。
医院门口双方叫人打群架
王某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另一边华某被打的事情被他兄弟周某得知。周某要替华某出气,找了师傅邵某。
两边火药味越来越浓,王某想早点散人,见不到人火气也就消了。王某下楼离开时,正碰到周某和邵某带着六七人赶来,他们认为王某与钟某是一伙的,二话不说,拔出拳头冲王某挥去。王某冷不防被打得一个趔趄,不得不扶住楼梯。
“火大了,感觉莫名其妙的被人打了一顿,一定要讨个说法。”王某见到自己头部被打出血来,大为不满。矛盾已经由钟某和华某转移到了王某与邵某。王某马上打电话叫刘某、王某某、吕某等人。
聚集近10人后,王某带领他们去庵东邵某的老家寻仇。途中王某与邵某进行了一次电话联系,电话中两人互相谩骂,并约定了到庵东车站斗殴。
王某一行到达约定地点,发现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再打电话给邵某,邵某关机。正当王某不停咒骂时,手机铃声响起,周某带有挑衅的语言传出,双方冲突爆发,并再次约定在浒山某医院门口决斗。
两败俱伤难兄难弟监狱见
王某随即又叫来了邢某、李某等共20余人。周某、邵某叫来了陈某、田某等共40余人,手持器械,率先到达医院门口。
5月2日零时10分许,王某率领着20余人匆匆到达医院门口,下车拿上家伙,展开架势。对面严阵以待的周某等40余人见对方人已到齐,便一拥而上,两伙人火拼起来。
械斗中,周某被刺伤,造成重伤,拉进医院抢救;王某某被砍伤,造成轻微伤;一辆别克轿车被损毁。
民警赶到,抓获大部分打斗人员。 2012年12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纠集他人聚众斗殴,且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刘某、王某某、周某等18名被告伙同他人,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据此,法院判处王某等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5年6个月,缓刑1年不等。
周某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宁波中院。近日,宁波中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感言: 一场大规模斗殴的起因,是一个男人的小心眼。假如中国的酒桌习俗可以改变,没有敬酒劝酒这一套,喝不喝也无关乎面子的话,也许这事就不会闹腾得这么大吧。
-记者陈运运通讯员亦茗叶胜男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