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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勒颈产生快感"勒死好友 少女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02日 06:5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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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因为相信“勒颈可使人产生快感”这种似是而非的信息,两个花季女孩共同制造了一起令人扼腕的惨剧:李某被林某勒颈而窒息死亡。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刑事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处有期徒刑七年。

  林某和李某二十岁出头,原为邻居,从小关系亲密。两人高中毕业后从江西来到宁波打工,并在工厂附近租房同住,形影不离。去年9月的一个周末夜晚,林某用手机上网时看到一条信息,介绍了几种不为人知、易令人产生快感的方式,其中之一称“用绳子勒脖子会让人产生快感”。

  两人当即对此产生了兴趣,李某随即提议轮流尝试这个“游戏”。于是,她们找出一条裙带作为勒颈工具,并商议若忍受不住时立即停止勒颈。随后,两人面对面躺在床上,林某缓缓将裙带缠绕于李某颈部。随着裙带渐渐绕紧,李某没有表示出任何异样的感觉,林某便慢慢开始用力。

  几分钟后,李某开始大声呼救,同时挥舞双手挣扎,此时,房间里关着灯,李某的反应有些突然,林某松开了紧拉裙带的双手,却没有将裙带放松,林某后来称,“当时以为李某找到快感了”。

  李某的呼救曾引来邻居的关注,他们在窗外询问发生何事时,慌乱之中的林某称李某在说梦话,邻居便不再关注。

  邻居走后,林某蓦然发现李某已经不动了。林某一边不断呼喊李某名字,同时尝试各种她能想到的抢救方法,但李某没能醒来。

  “玩游戏”却玩出了人命,林某既惊又怕,最后找出一把刀,对着自己的手腕割了下去企图自杀。次日凌晨,林某从昏迷中苏醒,拨打电话求救,被抢救回来。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林某明知勒颈会造成死亡后果,仍以裙带勒颈的游戏方式帮助被害人寻求刺激,当被害人呼救时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施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主观上具有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鉴于林某的自首情节,以及其亲属积极代为赔偿李某家属经济损失、得到李某家属一定程度谅解的情节,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年。(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贺磊 万仁赞)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