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通讯员詹祥) “多少可怜!两个小伙子就这么没了!”4月2日清晨,在余姚火车站仓储路水塘边,附近村民叹息不已。一名男子在水塘里电鱼时,不慎触电,另一名同伴为救该男子情急之下下水也触了电,两人均被电死。
事情发生在凤山村,当时在场的谢女士说,这两个人不是本村人,她早上去菜地浇水,来到了河边,看到一个小伙子在河里电鱼,突然听到男子喊了声“这条鱼好大”,然后就“啊”的一声掉到了水里。岸上的同伴见状,一边脱衣服一边把手机扔给谢女士叫她帮着报警。谢女士刚报完警,该男子就下到河里去了,下去后就没再上来。当时的情况把谢女士吓傻了,直呼“救命”,她的呼救引来了周围的村民。很快,消防官兵也赶到现场,村民和消防官兵合力下将两名男子拉上岸,但经历电击及溺水后,两个年轻人已失去了生命。
消防官兵就此事件提醒市民,电鱼是违法行为,会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同时,电鱼也是很危险的事,近期因电鱼而导致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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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鱼对河流生物链影响非常大。电鱼时由于电流电压较高,足以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鱼儿受电击后,即使侥幸逃脱,其生殖系统也会遭到破坏,电流还会对水中的鱼卵带来毁灭性的损害。这种灭绝式的捕捞方式会造成鱼类大量死亡,浮游生物、微生物数量增多,整个水域的生态平衡就会受到严重破坏。
同时,电鱼还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0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38条规定: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余姚新闻网编辑:蒋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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