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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标志4月15日起申领 按车牌尾号分批申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1日 08: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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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已拟定逐步限制“黄标车”及“无标车”通行方案,预计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主城区部分路段将限制和禁止“黄标车”通行,没有申领环保标志的“无标车”不得上路。市环保部门决定从4月15日起至7月15日,开展一次环保标志申领集中受理服务。

  申领时间和地点

  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的机动车,统一到杉井奥特莱斯广场环保标志集中申领点(联丰路延伸段与秋实路交叉口西南侧),申领环保标志。

  申领受理时间为4月15日~7月15日,工作时间为9:00~17: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具体安排:车牌尾号为1、2、3的车辆,4月15日~5月14日申领;车牌尾号为4、5、6的车辆,5月15日~6月14日申领;车牌尾号为7、8、9、0的车辆,6月15日~7月15日申领。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申领时,车主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自己的手机号码。

  一次性申领超过10份以上的,请到团体窗口办理,集中申领点将于3~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通知领取。

  各县(市)区机动车环保标志申领受理时间及地点可登录宁波环保网http://www.nbepb.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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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