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仔细看完合同才觉得亏了,贵州男子胡某转而向警方报案:“我被人骗了17万元。”昨天,他因为诬告陷害罪被奉化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半。
去年6月,胡某与范某签订了旅游承包转租合同,约定:转让价5万元,其中4万元为押金。
胡某认为,自己占了大便宜,做了一年如果没生意,到时4万元押金还能退,其实也就是1万元成本。他连合同都没仔细看,就签了字。
可接手后,他发现情况并不如预期,便打算退回押金,而此时范某一直联系不上。
他又拿出合同仔细查看,才发现合同上写明了4万元的押金需要在承包期后才能退款,而范某与旅游开发公司签的承包期是9年。
胡某越想越亏,去年7月,他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范某骗了17万元。
警方找到范某,调查发现事实完全不同胡某所述。胡某这才坦白,报假案只是想让警方帮自己把范某找出来。
记者胡珊通讯员冯筏冯建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