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窃贼忘形,醉驾电动车被抓
李某是安徽人,80后,2008年的一个夜晚,他伙同几个人一起到北仑盗窃电缆线,造成路段多处路灯无法使用。外逃2年后,他投案自首,却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逃匿。
2012年底,逍遥法外的他酒后驾驶一辆无牌证电动车,被执勤民警拦下。一查,除了醉酒,他骑的电动车是超标的,属于机动车范畴。
李某最终因破坏电力设备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获刑3年。
因醉驾,假释被取消
今年34岁的张某是吉林人,2006年8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直到2011年5月才有了假释的机会。
出来后,他在一家酒吧找到了工作。去年11月22日晚上9点多,他在江东的一家KTV陪客户喝酒,尽管酒量一般,但为了“工作需要”,张某还是灌了自己不少啤酒。晚上10点多,他动身回单位上班,已经感觉自己有些头晕,但抱着侥幸心理,发动了他的雅阁车,被交警逮个正着。
4月10日,海曙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他拘役5个月。更重要的是,他的假释因又犯新罪被撤销了。
不是“没事”,摊上大事了
正文里说的417mg/100ml的那位,是北仑的李先生。
2011年6月,他酒后骑摩托车,与一辆集卡车撞了。当时,李某从一堆碎片中慢慢爬起来后,集卡车司机很关切地问他,“还好吧?要不要喊救护车?”
他特别淡定地回答道,“我没事,你走吧,一点事情都没有”。
看着他摇摇晃晃的样子,闻着明显的酒味,集卡车司机越想越觉得不会“没事”,最终报警。
北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5个月。
记者胡珊通讯员贺磊潘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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