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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发布医疗纠纷审理白皮书 "天书"病历或引纠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4月16日 06:4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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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成以上纠纷医方不承担主要责任

  在现有医学条件下,医学诊断无法达到绝对的确定性,判断医院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及赔偿责任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医院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是否遵循医疗规范,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司法审判的结果也印证了这个结论。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我市两级法院一审判决的医疗纠纷案,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仅为2件,医院承担主要责任的20件,两者相加占15%,在其余85%的案件中,医院只被判决承担次要责任、轻微责任甚至无责任。

  但不少患者及其家属往往对医疗风险估计和认识不足,有的仅凭生活常识或对医学知识的片面理解进行判断,只要未实现治疗效果就怀疑医院有过错。而当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不少患者及家属就采取“医闹”等非理性方法,或索要高额赔偿,或在网上发帖,夸大事实,引起舆论关注,以此作为与医院交涉的筹码。

  建议引入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据市中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进入诉讼程序后的案件,审理周期普遍很长,平均在半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3年。因此,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医疗纠纷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的缺陷。

  2008年3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理赔和人民调解这一非诉讼第三方调处机制,运行五年来,在功能和效果上远远超过了诉讼。据统计,全市有89%的医疗纠纷通过调解解决,正式进入司法程序的仅为11%。调解方法灵活、简便,一旦调解成功,大都即时履行,无一反悔。因此,不但被医患纠纷双方所认可,而且也受到法院的肯定。

  此外,市中院还根据相关医疗纠纷案审理情况,在白皮书中建议,通过地方立法全面引入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更及时、快捷地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沈路峰 张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