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期间,法院委托宁波医学会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认为,该院在治疗前未对患者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没有告知其相关病情、碎石风险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没有签署书面的知情书,未尽到告知义务。同时碎石手术过于频繁、间隔时间过短,违反诊疗规范,存在过错。另外被告在5次碎石过程中没有详细记录,没有术后风险评估和注意事项记录,没有对疗效进行评价,亦存在过错。去年10月15日,镇海法院判决宁波某医院承担9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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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宁波解法”
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吕伟东介绍,面对医疗纠纷高发的态势,我市积极寻求多元解决机制。2008年3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理赔和人民调解这一非诉讼第三方调处机制,运行5年来,在功能和效果上远远超过了诉讼,接近90%的医疗纠纷通过理赔处理中心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商或调解解决,进入司法程序的仅11%左右。
“‘宁波解法’的成功在于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相配合,我们建议通过立法全面引入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及时、快捷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关系不断改善。”吕伟东说。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沈路峰 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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