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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成摆设 劝阻反遭骂 数十人饮用水水源地野泳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6日 07:0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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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人饮用水水源地野泳

里坑水库游泳的人不少。

图片由网友“阿狗世界2011”提供□记者 徐叶

立夏到了天气热了,游泳的人也多了。不过,有些市民选错地方,竟然将野泳点安排在鄞州瞻岐的饮用水源———里坑水库。与此同时,这个周末,关于市民游玩时不注意小节污染环境的投诉也不少。

不少人在饮用水水库游泳

昨天中午,网友“阿狗世界2011”发微博称,有人在鄞州瞻岐的里坑水库里游泳,这里的水可是当地居民的饮用水。网友姓谢,记者与其取得联系时,他再次表达了自己的不平,“这样做,缺乏良知。”

谢先生说,自己是瞻岐人,目前已不住在镇里。昨天是和一帮朋友爬山采风去的,没想到途经里坑水库时,看到了二三十个人在水库边玩水,有些人还带了专业游泳装备。

“一般人都知道,现在很多水库都不允许游泳的,何况水库边还有各种禁令牌子竖着。”谢先生说,自己看了一会儿忍不住上前劝导,希望他们不要这样胡闹。结果谢先生发现,野泳者的底气比他还足。“他们一点都没觉得自己不对,甚至威胁要把我丢到水里。”谢先生说。

为了避免进一步的冲突,谢先生在朋友的劝和下离开了。不过事后,他拨打了禁令牌子上的监督电话。“希望有人能管。”谢先生说,“请那些人换位思考吧,把洗澡水喝下去是什么感受?”

按规定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随着近年来“自驾游”的兴起,市民到鄞州瞻岐爬山采风的越来越多,不少失当行为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野泳不过是天气转暖后出现的其中一种现象。

通过水库边的监督电话,记者与鄞州区环境保护局取得联系。昨日负责值班的工作人员周先生告诉记者,在水库边设有相应监管点,不过有这么多人野泳,还得依靠多部门联合整治来管理。他表示,管理水库的部门比较多头,他会将谢先生反映的情况及时转达给相关部门负责人。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个人的这些行为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但目前看来还是以劝阻教育为主的。”周先生说,水源保护区域一般都比较大,光靠工作人员巡逻检查力不从心,说到底这保护饮水源的事,还得靠市民自觉。

记者随后也查询到《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不文明游玩引发环境问题不少

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又是晴好天气,出游者甚众。在与自然环境打交道的过程中,市民在水库野泳仅仅是影响环境的一个方面。目前,便利的交通扩大了人们的活动范围,但休闲旅游中的各种失当行为都在对相对纯净的野外环境造成伤害。

周先生介绍说,在接到野泳投诉之前,市民反映最集中的是随意烧烤带来的污染。由于缺乏规范,有人甚至在水库源头的古村(周家来村等)组织烧烤活动,烧烤后产生的污水垃圾对饮用水水源造成非常大影响,最后由水利、城管、镇政府联合整治,但部分游客与执法人员玩躲猫猫,选择偏僻的角落开展活动,想要查到就不那么容易了。

这种情况,东钱湖景区也存在。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东钱湖是开放景区,自带食物到湖边食用或烧烤的市民很多,游玩后留下的垃圾会对环境和水质造成影响。

而在不少山间古道,游客随手丢下的垃圾也大煞风景。网友“王美丽vv”昨日就通过微博批评说,“雁村山顶的垃圾。讨厌那些自诩爱旅游的达人,你们连垃圾都不带走。”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