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见受害者施大伯一言不发,刚满18周岁的湖北人艾某以为对方是聋哑人,撒谎企图逃避撞人责任,还找了老乡当“目击证人”。但施大伯事后一开口,艾某顿时脸红了……
4月28日晚7时左右,家住鄞州古林村50多岁的施大伯饭后到镇上中心路散步,结果被艾某所骑的电动车撞倒。他虽倒在地上不能起身,但却一把抱住艾某大腿,直至交警赶到现场。当时,施大伯一言不发,随后被120送往医院救治。
民警向艾某了解事故情况时,他矢口否认自己骑车撞人,“肇事的是一辆汽车!”为查明真相,民警将其带回去作进一步调查。同时,另一路民警在事发地周边寻找目击证人,后从一位目击者口中获知,撞人的就是艾某。
于是,民警再次对艾某进行询问。但他仍否认肇事,“我也有证人证明是一辆汽车撞倒了大伯。”根据艾某提供的联系方式,民警联系上这位“证人”,对方口径果然与艾某一致。
究竟是谁在撒谎?为尽快弄清事故真相,民警赶到医院向施大伯了解情况,结果得知就是艾某骑电动车撞倒了他。
5月2日,施大伯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民警再次通知艾某来接受调查。双方当事人碰面后,施大伯开口指认是艾某。此时,艾某先是一脸惊讶,随即乖乖交代实情。
原来,当晚事发后,艾某虽然被施大伯抱住大腿,但见交警到场并将施大伯送上救护车期间,对方始终没说话,他以为施大伯是个聋哑人,无法讲述实情。于是,艾某编造谎言想逃避责任。为增加“谎言”的真实性,他还特地找了一位老乡作“目击证人”。
由于艾某刚满18周岁,施大伯考虑到他年纪尚小,最后答应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2400元后不再计较。(记者沈孙晖通讯员李达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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