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的概念今年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宁波作为积极培育家庭农场的范本,与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等地,一同出现在农业部关于中央一号文件的解读中。近日,记者在走访宁波几处家庭农场时发现,这些农场在积极谋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拦路虎”,如融资难、经营成本大幅上涨以及土地租赁期限等。
记者 薛智谊 通讯员 蒋安定 吕茂根
农场主舍得往地里撒钱
慈溪是我市最先提出“家庭农场”这一概念的,这个季节,在中横线公路两旁的农田里,连片的绿色蔬菜正在蓬勃生长,一眼望不到边。这里就有好几个家庭农场,它们由专业大户经营。
记者采访中发现,农场主们都憋足了劲,舍得往地里撒钱,都在追加投入。
“没有投入就没有更高品质的农产品。”慈溪桥头镇涌森蔬菜农场负责人郑涌森说,他发展家庭农场,基本上一块地赚来的钱,立刻又投入到下一块地的开发当中,去年他投资300多万元建了一个水果精品园,还投资50多万元搭建了蔬菜无土栽培蔬菜玻璃房。
在玻璃房大棚里,“温床”上的小青菜长势良好。郑涌森拿起一板青菜向记者介绍,无土栽培整个过程不需要用农药、化肥,达到纯天然无污染,一板小青菜约1公斤,市场上卖10元,价格比有土栽培的略高。因为成熟期大大缩短,前景很可观。
“我现在的农场里有草莓20亩和蔬菜1000多亩。”郑涌森告诉记者,在两口子的经营下,去年农场的净利润就有100多万元。
同样是位于桥头镇的明美农场的负责人余志明告诉记者,去年,除去各项开支,农场创下了约56万元的净利润,但每年赚到的钱都被他重新投入到扩大农场规模、提高设施水平上,仅简易大棚的投入就有40多万元。
土地承包问题最纠结
记者调查发现,在家庭农场蓬勃发展的同时,缺地、缺钱等问题也制约了它的进一步扩大和组织化发展。
“我想搞一个玻璃温棚,需要贷款40万元,但由于没有可以抵押的资产,现在只能作罢。”承包了60多亩土地种植瓜果的慈溪市宗汉丰田农场负责人陆开冲说。
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也是让农场主心忧的一个问题。宁海县长街镇成塘村“天顺家庭农场”负责人冯宗伟曾经租了1800亩土地开办了家庭农场,年产值达四五百万元。但最近几年,劳动力、农资价格大幅上涨,让他的家庭农场利润空间大为缩水。
“10多年前,农场的男性短期工30元/天,女性短期工20元/天,现在男劳力每天少于150元根本就找不到人做。”冯宗伟说。
“农产品生产都是长期投入的产业,如果说土地承包的年限只有5年,我要种梨和桃的话,要3~4年才能有收益,接着就会面临第二期的承包问题;如果是种有机蔬菜,那就需要改良土壤,3年内不能施用化肥,我这边才改良好土壤,那边土地承包的合同又快到期了。”郑涌森说,土地流转的稳定性是大多数农场主最纠结的问题,也令承包者无法“甩开膀子干”。
“我们经营家庭家场,没有村民愿意签土地长租合同,只能每3年续签一次,一到期土地承包费就上涨,我的农场面积眼看着越来越小了。”冯宗伟告诉记者,2002年左右,每年的土地流转费为200元/亩,他承包了1800亩,现在每年1000元/亩,他只承包了101亩。
有专家指出,“保障承包权、分离经营权”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制度内核。要推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就必须在“人人有份”的农地权利基础上,改变“户户种地”、农地经营规模过小的经营格局。
不少业内人士提出,要加快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推进土地流转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通过确权,明晰权益分配主体,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当长的承包经营期限,使经营者能实现长远投资的预期。
慈溪市农业局局长周国爱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定要制订严格措施防止工商资本乘机“圈地”。不光要看到新主体的积极作用,也要看到新主体在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变异”问题,并加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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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通申办家庭农场绿色通道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市工商局出台了一整套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开辟了申办家庭农场的绿色通道。比如宁海目前已成功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6户,正在办理15户。慈溪市民营个体协会秘书长柴勤刚认为,给家庭农场发工商执照,使家庭农场法人的地位得以确定,是家庭农场合法化和法律化的有效途径,也能更好地解决农民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
下一步,工商部门将把“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作为重点行政指导项目,通过与民企协会共同指导品牌创建、规范合同行为、帮助农资维权、开展信用建设、引导农超(农餐)对接等方式,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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