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安 绘
工商呼吁:年检材料要真实申报,切勿弄虚作假
2012年度工商企业年检进程过半,我市16.8万家应年检企业,约有三分之一通过了年检。然而在年检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企业频踩“雷区”,曾发现虚假签字、篡改许可证信息、抽逃出资等情况。截至6月30日,我市尚有10万余家企业还未通过年检。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年检材料一定要真实申报,切勿弄虚作假。
虚假签名,一字万金
不久前,鄞州工商人员在为一家电器附件厂年检时发现,该企业的负责人包某的签名和委托代理人的笔迹十分相似,工商人员调出了信息库里该企业负责人包某的签名电子扫描件,确认是虚假签名。
原来,因包某经常在外出差,考虑到让其签名不太方便,急于通过年检的代理人便越俎代庖,擅自替包某在年检报告书里签了名。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属于公司责任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也就是说,虚假签名,别看仅仅是三个字的作假,其付出的代价不小,按最高可处3万元的罚款来算,每个字就是1万元。
篡改信息,立案查处
鄞州姜山工商所在审查辖区内某酿酒企业年检材料时,发现其提供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的有效期限是2013年8月15日,而该公司在企业年检系统里提交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则是2012年8月15日。
原来,该公司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后,由于场地面积、生产设备等条件有限,且许可证的办理要求又提高了,所以一直无法重新办理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为了保留该公司,继续生产销售,该公司负责人想尽办法要通过年检,最终想到工商年检只需提供复印件,于是就动脑筋作假,企图蒙混过关。
工商部门已经对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将予以查处。
抽逃资本,重则获刑
原本注册资金50万元的宁波某厨具有限公司,为达到进入政府采购企业名录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要求,通过自筹资金和外部借款进行注资,使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501万元。通过验资后不久,该公司负责人就将借得的151万元资本抽取出来,归还他人。结果被工商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
工商部门表示,公司的注册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统一由公司行使财产权,否则将按《公司法》规定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依《刑法》有关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记者张 燕通讯员励圣华竺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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