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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公堂拳脚"审案" 被窃男子因非法拘禁罪获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08日 08:1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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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亲手将偷包贼抓住,并“审问”出作案过程……奉化人刘某对自己的破案能力颇为得意。可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因此触犯法律,由受害人变成了阶下囚。

  今年1月,刘某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徐某。两人年龄相近,交谈甚欢,饭后一同去KTV唱歌。到了包厢,刘某觉得两个人唱歌没意思,想多叫些人来,转身出去打了个电话。等他返回包厢,发现徐某不见了,自己的手提包也失踪了,里面装有4000元现金及各类证件。

  刘某从朋友处得知,徐某曾因盗窃被判过刑。一听这消息,刘某当即认定是徐某偷走了自己的包。

  当晚,刘某四处打听徐某的消息,“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一家网吧找到了徐某。

  刘某将徐某关进了某宾馆房间内,逼问他是否偷了包。徐某一开始拒绝回答,刘某上去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被“关押”了近13个小时,徐某承认偷了包,并交代了作案前后经过,窃得的钱花到了哪里……

  见“案情大白”,刘某觉得“审讯”可以结束了。第二天,他将徐某押送至公安机关,还自豪地向民警讲述了自己对徐某审问的整个过程。他根本没想到,自己已经犯了罪。

  不久,刘某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起诉。

  昨天,奉化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刘某非法拘禁他人并有殴打情节,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刘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5年内再犯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最终,奉化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余建文通讯员冯筏)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