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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政府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5月10日 10: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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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两年前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作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后,昨天,我市再次召开大会部署文化产业推进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在会上印发。这份极具含金量的文件,提出了对文化企业在财税、工商、投融资、土地供给等方面一系列的利好政策。

  对重点文化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这些年来,宁波文化产业保持了年均20%左右的增长速度,去年全市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275.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2%,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现代传媒、会展、创意、文化旅游、动漫游戏等一批文化产业。

  在这份文件中,明确提出我市将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努力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7%以上,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在工商管理服务上,进一步放宽了文化企业尤其是新兴业态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核定标准,简化文化企业注册审批程序,允许文化企业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首期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可在两年内缴足。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非货币资产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不超70%。

  财政支持方面,新引进并经认定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投资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对其建设资金国内贷款部分,按照项目年日均贷款余额的1%给予贴息,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对新引进的、且在我市独立核算的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总部,在我市首次投资文化产业项目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额可达100万元。

  文化企业上市可享最高100万元补助

  《意见》明确,文化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备案后,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困难文化企业,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酌情减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用地规模标准的前提下,文化企业和文化创意园区用地指标还将优先安排。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不变、土地登记用途不变、建筑物不变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作出如遇房屋征收等情形仍按原土地登记用途进行补偿的书面承诺,并按规定每年缴纳临时改变土地用途的土地收益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工业厂房、学校、办公楼等存量房产和土地兴办文化产业。

  我市还将探索成立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公司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意见》提出将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改制上市,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支持股份制文化企业进入未上市股权转让平台进行股权交易。

  对实现境内外上市的文化企业,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文化企业发行中长期债券(含中小企业集合债)的,按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记者张昊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