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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交警尝试"雇"保安处理停车场物损交通事故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27日 08:3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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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物损交通事故“快撤快处”机制实施已有3年时间,然而这项举措一直“叫好不叫座”。皆因不少市民对此有顾虑,所以不管事故大小,照样打电话等交警来处理,无形中浪费了大量交通资源。

有鉴于此,江北交警大队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与来福士广场物业合作,在全市首次尝试“雇用”保安来解决广场内这类“快撤快处”事故。昨天上午,首批40名物业保安接受交警部门的培训,本周起他们将试上岗。

一周15起事故,无人“快撤快处”

江北来福士广场有三层地下停车场,700多个车位,高峰时,停车位较为紧张。所以只要一发生事故,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堵成“一锅粥”。

日前,一辆黑色轿车在地下停车场出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踩油门过猛,把刷卡处的栏杆撞飞了。原本是一起很简单的单向事故,符合“快撤快处”所有条件,几分钟就能完成的事情,司机硬要打电话等交警来处理,车子也不肯挪开。结果“坑”苦了后面的车主。

这样的情况并非偶然现象。根据江北交警部门统计:6月16日至23日,江北有1675起事故,其中非道路交通事故274起,来福士广场占了15起。15起事故有个普遍的特点,就是事故责任明确、“车能动、人未伤”,完全符合“快撤快处”机制。但是,没有人“快撤快处”,都是“不见交警不走人”。

交警尝试“雇用”物业保安处理此类事故

江北交警大队一中队的朱警官说,根据他们的经验,在地下停车场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单向事故和轻微事故为主,绝大多数符合“快撤快处”条件,然而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市民有顾虑,不敢用。

正是因为这样,江北交警和来福士广场物业接洽后,双方决定展开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来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这边保安比较年轻,素质也比较高,缺乏的就是处理‘快撤快处’事故的经验。”江北交警大队的周警官说,他们由此决定给保安培训,等出师后就“雇用”对方来帮忙处理这些“快撤快处”事故。

对此,物业方面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除了为每位保安配备相机外,还专门出台了这方面的“考核规定”,比如“对阻碍交通10分钟以上的,当班队员将被处罚50元,领班或上级将被处罚100元”。

据了解,从昨天开始,首批40名保安开始接受交警的专业培训,除了课堂辅导外,还有现场事故处理辅导。而从本周开始他们将进行试上岗。运行一段时间后,如果这项便民举措成效明显,江北交警将在全区内进行推广。(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姚国栋 翁恩锋 周信红)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