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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推动农民生活品质居民化 村民搬入安置小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1日 07:1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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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再过两个月,江北区联成村、路林村、孔浦村的800余户村民将搬入朱家苑安置小区,拿着农业户口过上城市社区生活。自2008年在我市试点城乡一体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以来,江北区已有四分之一的农民陆续住进农民集中居住小区,4万多农民享受着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农民户口不换成城镇居民户口,也能享受同等待遇,这是江北区城乡一体化探索中的理念创新。过去,江北的城乡统筹与农业户口转为城市居民户口挂钩,洪塘街道姚江花园的安置村民还曾集体更换户口,变成城镇居民。“但多数人不愿放弃农民身份的种种政策便利,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遇到了阻力。”江北农水局相关负责人称。从2010年起,江北区变推动农民“户籍居民化”为保障农民“生活品质居民化”,允许村民保持身份不变,过上城镇居民的生活。

  农民“居民化”,首先是农村人口向社区集中。过去5年,江北拆出400余万平方米土地,并通过项目带动、城中村改造、农村住房制度改革、村庄自我改造四种模式,开建了409万平方米农村住房集中改建项目。湾头城中村、宝庆寺地块等一批地段优越、建设品质一流的高档安置小区相继开建。

  搬进高档社区后,农民的社会保障等“软件服务”也逐步转轨。在“农保转城保”的过程中,他们除了参加“新农合”,还享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福利。如今,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新农合”、农保也与城镇居民接轨。甬江街道包家村还实现了集体土地股份福利化,每年707万元股份分红作为养老保障基金,按月发放给全村1226位股东。

  城镇居民生活改变了江北农民的收入结构。据统计,该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比重从2008年的15.04%下降到9.21%,拿薪金、租金、股金、养老金的“四金农民”成为主流。江北区还推出“房票通”质押贷款,允许被安置农民把个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权益、拆迁安置协议纳入抵(质)押范围。据悉,在8400余万元“房票通”贷款中,有80%投向非农业领域,催生了一批“小老板”。

  据了解,今明两年将是江北区农民安置小区的集中交付年。今年5月,江北区出台新一轮城乡一体化方案,逐步整合因人员性质而设的多种社会保险办法,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保制度,探索农村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新模式。(余方觉吴红波顾筠汪佳丽)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