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慈溪 正文

游泳馆更衣室遭小偷光顾 游泳馆表示确有责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26日 09:37   【 】 【打印
0

慈溪新闻网讯 市民在游泳馆游泳时储物柜被撬,柜内财物不翼而飞。连日来,就被盗财物如何赔偿的问题,市民童先生等人已经多次和启兴健身游泳馆进行沟通,但游泳馆方面始终以案件未破无法确定赔偿数额为由敷衍消费者,而且态度比较差。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日前,童先生将他们的经历发在了微博上向广大网友求助。

事情发生在上月22日下午,游泳爱好者童先生来到了位于白沙路街道的启兴健身游泳场馆。下午2点多,当童先生游完泳来到更衣室换衣服时,发现自己的储物柜被人撬开了,放在里面的一部手机也不翼而飞了。记者了解到,当天下午有相同遭遇的不止童先生一人,另有几名游泳者的储物柜同样被撬。童先生告诉记者,发现财物被盗后,当时他们几个受害者就选择了报警。

“我们是来这里消费的,在这里丢了东西理应由游泳馆方负责赔偿。”童先生表示,当时在更衣室没有任何看护人员在场,这说明游泳馆的监管很不到位,储物柜被撬游泳馆应该负主要责任。“我前几天刚刚去过启兴,那边的更衣室虽然有人负责看管,不过看管的人并不多。”市民岑女士认为,游泳馆太大,人也比较多,一两个人根本看不住,发生这种事情也是在所难免。

8月2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启兴健身游泳场馆负责人的电话。“储物柜被盗,说实话我们确实也有责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没有办法确定赔偿金额,因为储物柜里面究竟丢失了多少财物根本无法确定,也不能单方面听消费者说丢了什么就赔什么,只能等待派出所破案后再商讨赔偿事宜。

昨天中午,记者向童先生打听储物柜被撬事件的最新进展,童先生称至今仍没有得到确切答复。童先生表示,期间他多次打电话和游泳馆方面沟通,商量赔偿事宜,可游泳馆方面始终以“派出所说赔我们就赔,他们说不赔我们就不赔”等说辞敷衍他。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就消费者的损失如何赔偿问题,记者请教了法律工作者李先生,李先生提出两条建议。最好的办法就是消费者与游泳馆方面商议沟通,寻找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其次,他认为等待警方尽快破案,确定被盗财物数量,再商议赔偿事宜也是可行的,不过这样可能等待时间会长一些。-记者 胡洋溢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