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鄞州石碶街道的王女士在离家不远的一家超市,买了500元左右的商品。结账时,她用购物卡结算。
因为整理商品,她离开收银台有些慢,却意外发现刷卡机上先后吐出了两张金额一模一样的小票。
她核实后发现,自己的购物卡被多刷了一次。也就是说,500元的东西,她付了1000元。
对此,收银员李某解释为“操作失误”。
王女士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就向超市管理人员反映了此事。
超市方对此事十分重视,立即对李某工作一个月以来的收银情况展开调查,进行盘点核实。
经查,李某确实有10次对不同顾客重复刷卡的记录。
超市方立即向石碶派出所报案。
经警方调查,李某是本市某高校一名大三在校生。一个月前,他到该超市进行勤工俭学,兼职收银员。因手头拮据,他萌生了贪念。
李某的作案手法并不复杂,就是在顾客使用购物卡结账刷卡时重复刷两次。多数情况下,顾客拿到第一张小票就会离开收银台,不会注意到第二张。下班前,他就把多刷的金额从其他顾客支付的现金中套现。
李某交代,他先后盗刷他人购物卡11笔,涉案金额4000多元。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购物卡不同于银行卡,没有短信提示,很难注意到购物卡余额的异常情况。在超市刷购物卡消费时,还是要多长个心眼。
通讯员李绩记者陆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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