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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救人不幸溺亡 父母告受益人获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13日 06:5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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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小伙伴即将溺水身亡,14岁的少年小栋想将对方拉起,不料自己也滑入水塘。

  小伙伴被附近的工人救起,小栋却永远失去了生命。他父母悲痛欲绝,为了赔偿问题,将被救小孩和村委会、水塘承包人告上法庭。昨天,余姚法院调解此案。

  少年救人不幸溺水

  小栋的父母是四川人,来余姚打工已有5年,在余姚梨洲街道安了家。

  5月12日,小栋做完作业,邻居家的小军来找他玩,小栋欣然同意,还叫上了另一个小伙伴小春。

  几个小孩来到了村子附近的一个小水塘。小水塘周围用铁丝包围着,但有扇门没锁。虽然3个人都不会游泳,但都溜了进去。

  3个人中小军的胆子最大,他抢先靠近水塘,准备试试水的深浅,突然因为重心不稳,滑进了水塘,小军拼命挣扎。

  最冷静的是小栋,他迅速拿起岸上一条2米长的绳子打算拉小军上岸,可是因为力气太小,没能把小军拽上岸。

  眼看小军马上就要沉下去,小栋蹚下水塘,试图用手去拉,结果自己也滑了下去。

  此时,附近的建筑工人闻讯赶来,幸运的小军被救了起来,可小栋却迟迟未找到。

  直到十分钟后消防队员赶到,才把小栋捞了上来,此时他已停止了呼吸。

  父母起诉三方索赔

  小栋的父母在余姚帮人加工产品,经济也不宽裕。小栋的离去让父母无比悲痛。

  他们觉得,小栋是为了救小军而遭遇不幸的,小军的父亲应当承担法定赔偿义务。同时,水塘边虽有护栏,但没有大门锁住,也没有安全警示标志,造成安全隐患,水塘的所有者即该村村委会及水塘的实际承包人应当承担管理欠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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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