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双桥变迁进行时
截至目前,双桥商贸街所有店铺都已经停止营业。宁大双桥村安置房地块的最后一家企业也已经完成搬迁工作,有关部门正加紧对其厂区内建筑进行全面拆除。据悉,有关部门即将启动双桥村村民集体土地上合法建筑的拆迁工作。
记者吴震宁
通讯员吴红波顾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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