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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局“酒驾事故”敲诈同学 7名男子分别获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1日 07: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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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小学同学约出来喝酒,席间拼命劝酒,不是因为交情好,而是为了在散场后,制造一场“酒驾事故”勒索。昨天,7名男子因此在余姚法院受审,分别获刑7个月至缓刑不等。

  张某、吕某等人都是余姚市三七市镇人,平时经常在一起吃喝玩乐。

  一次,几个人聊起怎么赚钱,张某想到了小学同学小晨(化名)。

  小晨也是三七市镇人,他父母开了一家小厂,经济条件不错。

  6月21日晚,张某等人打电话邀请小晨一起去KTV唱歌。小晨欣然答应,驱车前往。

  其间,张某等人故意轮流给小晨敬酒。一会儿工夫,小晨就已喝得满脸通红。

  见时机已成熟,吕某立即打电话给事先就蹲点在KTV门口的黑车司机胡某,要他做好撞车准备。

  没过多久,小晨和张某等人结束离开。小晨在张某等人的陪同下去停车场取车。不料,小晨刚把车子发动,准备倒车出来,一辆面包车就从背后径直撞了上来。小晨立马懵了。

  司机正是胡某,他摆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表示要报警。喝了酒的小晨慌了。

  张某等人都劝胡某不要报警,赔偿价格可以商量。

  胡某提议3万元,张某等人假装讨价还价,最后以2万元私了。

  此刻的小晨担心酒驾之事败露,只能任人摆布,但他身上没带那么多的现金。

  吕某等人早就料想到情况,便按照预先设计的方案,将事先准备好的2万元现金,借给小晨,然后由小晨出具借条,约定第二天归还。

  孰料,小晨酒醒后,越想这件事越蹊跷,报了警。张某等人随后落网。

  记者胡珊通讯员余瑾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