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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今起进入森林防火期 期间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01日 09: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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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昨日发布信息,从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全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林区吸烟、野炊、烤火取暖、上坟烧纸等非生产性用火,严禁未经授权单位批准进行生产性野外违法用火。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森林火灾13起,过火面积76.0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0.05公顷。由于夏季持续高温干旱及台风“菲特”的影响,林区多枯枝落叶,导致可燃物载量加大,加之最近天气持续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对做好今冬明春森林消防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防火格局。要加强护林巡查密度,真正做到每个山头有人管,违章用火有人查。(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李飞峰)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