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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陷预付款圈套 北仑一淘宝店主起诉供应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2日 07:1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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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北仑法院判决了一起官司,和最近火爆的网购有关。

打官司的是北仑一家淘宝店店主,姓郭。2011年前,他还是一名“剁手族”,在经历了几年疯狂的“双11”后,他觉得自己也可以在网购商潮中淘一桶金。2012年,他开了一家淘宝小店。

店里卖的是服装和家居用品,宝贝链接都来自南京的一家贸易有限公司。郭某通过分销商平台,成了这家公司的代销商。

双方的合作模式是这样的:两家店共享部分产品的链接,一旦有人在郭某的淘宝店内下单,将直接由南京这家公司发货。

郭某在成为代销商当日,就向该公司的支付宝账户支付了600元预存款。之后,南京公司又多次称资金周转紧张,让郭某在去年7月、8月先后汇入了共计8000元左右的预存款项。然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以及供货商提供的产品质量不高等原因,郭某的网店销售量一直上不去。

“前后加上运费,3个月卖了不到300元。”郭某说,他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对终止时间并无规定。只是不知是淘宝的系统规定,还是供货商与分销商的默认行规,总之,他与公司之间共享的链接,若3个月没有生意,就会自动终止,供货商的商品在他的店里也会全部下架。

“我想着可以差不多做到11月11日活动的时候,看看生意好不好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合作。”郭某说,他和公司约定,支付的预付款也应在90天内返还余额,也就是说,公司最迟也应在11月份将余额返还郭某。

3个月后,郭某淘宝店里的宝贝链接都已失效,他和南京公司的代理关系也终止了,但郭某却迟迟未收到剩余的8000多元的退款。郭某多次催讨,但供货商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返还预付款余额,之后干脆拒绝与郭某和阿里旺旺的联系。于是,郭某将南京这家贸易公司告上了法院。

主审法官在浏览网页时发现,这家公司收到了诸多淘宝店家的投诉,被指下套骗取预付款。也有不少网友称,淘宝有这样的规定,若3个月无销量,系统会自动终止分销商和供应商的代理关系。但法官致电淘宝方面时,对方却称并没有这样的硬性规定。

由于被告未到庭参加庭审,昨天,北仑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偿还预付款余额共计8000余元。

有网友提醒,想要成为淘宝代销商的卖家,所谓的“加盟费”、“保证金”、“预付款”如果不是支付宝担保交易流程付款,都不受支付宝保护。万不得已时,支付预付款前一定要对合作方进行充分的考察和风险分析,一旦付出去了,主动权就在对方手里了,损失或将无法挽回。(记者胡珊通讯员 贝璎)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