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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骑得太快夺人命 肇事男子被刑拘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5日 07: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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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24岁的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交警刑事拘留。此前,张某在骑电动自行车送货途中不慎将一位79岁老太太撞成重伤。本月12日,老太太因伤情过重,医治无效不幸死亡。

10月27日上午8点50分,张某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货物从通途路由东向西左转进入朝晖路,路面颠簸车体有些不稳,张某怕货物掉下来,便低头看了看。等他抬起头,发现一名老太太已经倒在了面前。张某避让不及,撞上了老太太。老人被撞倒在地后,受伤非常严重,最后没能抢救过来。

张某事后回忆说,当时他急着去二号桥市场送货,车上载的是两箱玩具。事故发生时,刚要左转,车速也确实有点快,应该有30公里/小时。刚过路口时,他发现货物被颠得有些不稳,忍不住低头去看,然后就闯祸了。

“我刚知道人没了,难受得哭过,睡觉也想着这些事情。”张某抹着眼泪说,他也想着去弥补,现在后悔莫及。

江东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王伟杰介绍说,老太太在事故中受伤非常严重,到医院后被诊断为颅脑损伤。经过连日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根据调出的监控视频以及目击者所见,警方认为电动自行车实在是开得太快了,才会在转弯时应对不及撞上行人,而且还撞得那么严重。

交警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现在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普遍超速。”王伟杰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城市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而张某的车速起码在30公里/小时以上。张某在路口不注意观察交通情况,车速又过快,要对本起事故负责。

据介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在200万辆以上,这还不算一些违规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电动自行车普遍存在超载、超宽、超高、超长等问题。而且由于电动自行车被市民广泛用于载货载人,涉及的伤人事故也不可避免地增加。

江东交警表示,针对这些安全隐患,交警方面正在进行年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攻坚战,集中精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并加强对路面执勤执法的力度,重点对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显见性违法行为给予重罚。

此外,民警还提醒市民,目前是“双十一”购物送货高峰期,送货员违规装货的情况也不鲜见。为了自身与行人的安全,希望送货人员能尽量降低车速,还要控制装货量,如果电动自行车塞不下,就应该用小货车进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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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