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晚上9点27分,鄞州集士港祝家桥村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其中一辆电动自行车上坐了三人,倒地后全部昏迷。
据民警了解,电动自行车上三人全部来自贵州,为表亲关系,都只有20多岁。当天吃完晚饭,三人从浦家村出发,结伴去集士港乐购超市买东西。为图方便,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时,前面坐着表妹,后面又再带着表兄。车骑到联集线祝家桥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载了2米多宽的东西,来不及避让,就撞了上去。车倒后三人不同程度受伤。
“电动自行车可载重的量很小。”民警说,根据相关法规,电动自行车后座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而在这起事故中,电动自行车上共坐了三人,属于超载违法。而电动自行车的制动系统是传统的“手刹车”,遇到紧急情况特别容易失灵,超载易酿事故。当然,事故中载物超宽的电动自行车也存在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时,前后端不能超过车身,左右不能超过车把。
据了解,3人都在事故中当场昏迷,后被120急救车送往鄞州第二医院,目前已脱离了生命危险。
记者徐叶通讯员张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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