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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目中的“男神”竟是小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7日 07:1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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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年过30,终于追到了心目中的“男神”,小玲(化名)不惜以身相许。然而一夜温存后,她却发现,房内所有的值钱东西已被“男神”席卷一空!昨天上午,“男神”王某站上了宁海法院的被告席。

王某,安徽人,30岁,长得一表人才。虽说三十而立,但他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2011年7月,王某在网上认识了一女子小玲。小玲是江西人,在KTV工作,今年31岁了,仍单身。跟王某认识后,小玲渐渐被他所吸引,还主动邀请王某一起出去玩。多次相约后,王某觉得盛情难却,便欣然答应了。

今天7月底的一天晚上,两人约在酒吧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由于时间已晚,二人便一同去了小玲住处。

凌晨时分,王某醒来,他环顾小玲的房间,发现房内放了好些值钱的东西,而自己近期刚好囊中羞涩,瞬间起了贪念。手机、笔记本电脑、黄金手链、手表等等,王某一一找了出来,一扫而空。

第二天,醒过来的小玲发现财物失窃,连忙报案,却发现自己连对方的真实姓名都不清楚,只知道他的QQ号。

8月,根据各项线索,公安机关终于在宁波的一家旅馆抓获王某。小玲这才知道,王某在2007年曾经因盗窃而入狱,而且有妻有女。

昨天,宁海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悔罪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宁法)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