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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不燃放烟花爆竹 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响应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8日 07:1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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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环境,不燃放烟花爆竹》系列报道

  “为了保护环境,不燃放烟花爆竹”,媒体于26日推出的系列报道在读者中持续引起了共鸣。昨天,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也纷纷响应这一倡议,并呼吁更多的单位和市民参与这一环保行动,通过举手之劳,共享净美蓝天。

  众多单位纷纷响应

  “晚报的倡议符合文明过年的内涵,我们愿为维护纯净天空,做出一份努力。”象山县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朱晖说,2014新年来临前,象山县国税局除了向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倡议外,还将组织签名活动,吸引更多的机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参与进来,一起携手维护净美天空。

  市安监局、鄞州城管局、海曙法院、象山法院等机关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昨天也给媒体来电响应倡议。他们表示,尽管过年放烟花是传统习俗,但是大家更需要洁净的空气。

  逢年过节,企业都是燃放烟花爆竹的大户。宁波开元名都大酒店市场传讯经理史习辉表示,他们酒店全体员工都将响应晚报的倡议,2014年春节,酒店将用其他方式来庆祝,不再燃放烟花爆竹。宁波东川游泳池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怀忠也给媒体来电说,今后的节庆活动,他们企业都将不放烟花爆竹。

  密集燃放不利空气质量

  宁波市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胡杰说:“宁波晚报在目前空气质量状况下,发出了关于‘为了保护环境,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体现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无论是作为公民还是环保工作人员,我都支持并积极响应这个倡议。”

  他说,宁波每年深秋和冬季,大气扩散条件不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密集燃放,让冬季的空气质量“雪上加霜”。从保护环境减少污染这个角度,他积极支持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最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胡杰告诉记者,目前,宁波市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正在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一条也被列入其中。根据这项预案,当发布一级红色预警时,将加大对烟花爆竹等违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这一条,也能理解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对烟花爆竹燃放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胡杰说,每一名宁波市民都是优美环境的缔造者。作为环境监管部门,他们希望市民能积极响应禁燃烟花爆竹,共同享有美好蓝天。

  晚报年初倡议收效明显

  昨天,市消防支队防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大气环境,而且是春节期间火灾的主要原因,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也会带来损失。

  根据往年经验,除夕夜的7点半至次日凌晨是火警极为集中的时段。下一个高发时段则在春节之后,各企事业单位燃放“开门炮”,火险等级再次飙升,接警量也大大增加。

  消防部门表示,2013年春节前媒体“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得到了许多市民的支持和参与,火险次数、受伤人数和财产损失都大大减少。数据显示,2013年春节,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5起,受伤30人,财产损失3万元,与2012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54.5%、47.4%和70%。

  鉴于去年良好的效果,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通过媒体呼吁,为了在新春佳节期间有较好的空气质量相伴,也为了让市民过一个安全、和谐的春节,请市民尽量少放甚至不放烟花爆竹。

□记者 张寅 周科娜 马涛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