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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咏归路4家违法经营户被法院强制执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8日 08: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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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屡屡跨门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城市容貌,面对海曙城管部门的多次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当事人却置若罔闻。昨天上午,在海曙区咏归路的4家违法经营户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被传唤。昨天中午,4位当事人迫于压力均已缴纳全部罚款。

  据了解,自2012年5月以来,海曙城管部门对这4家从事跨门占道经营的违法经营户依法作出了共计11次的行政处罚,其中,情节最为严重的当事人陈某被处罚共计5次。陈某涉5起案件,其中4起案件处罚金和加处罚金共计6619元,已申请海曙法院强制执行,另1起案件因法定期限未届满尚未申请法院执行。当事人莫某被处罚共计3次,其中2起案件处罚金和加处罚金共计5000元,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1起案件被处罚1000元因法定期限未届满尚未申请法院执行。当事人马某被处罚共计2次,其中1起案件处罚金和加处罚金为2000元,另1起案件被处罚803元因法定期限未届满尚未申请法院执行;当事人谷某被处罚1次,处罚金和加处罚金共计1100元。

□记者 边城雨 通讯员 蔡晓丰 胡丹丹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