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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王建康:统筹开展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19日 07:4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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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康建议,我省应在原有政策性保险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坚持政府主导、保险机构承办、财政支持、保本经营、分步推进的原则,统筹开展巨灾保险制度建设。

王建康代表认为,我省应综合考虑浙江地质地理环境及灾害发生历史情况,合适界定巨灾风险,可将台风、洪涝、山体滑坡等易于对本地区生产和人民生活造成重大伤害的灾种一并纳入,形成一种以省界定为主、集成多个灾种的综合性巨灾保险。

王建康建议,要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农房保险制度,维持巨灾支持机制不变,进一步扩大承保覆盖面,逐步将海水养殖业、地方特色农业、农业设备及牲畜圈养、农机具存放场所等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要参照深圳等地巨灾救助保险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试点,由省、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购买政府巨灾救助保险,初步建立全省巨灾保险制度。要加强顶层设计,支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改变目前我省企业保险覆盖面低、灾害补偿占比小的问题,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等特定对象的巨灾保险支持机制。要设立省级综合性巨灾保险基金,探索运用巨灾债券、期货等金融工具,形成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要将保险业纳入全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与市、县(市)区各级应急管理和灾害救助部门建立对接机制。记者龚哲明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