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50岁的李亚全(化名)和40岁的李勇平(化名)都是鄞州区的个体养殖户,同住一个村里,平时关系不错。去年7月下旬,听说村子附近的大山里有很多蛇出没,两人就一起商量,不如抓一些蛇去卖掉,挣点外快。
随后,两人买来铁丝网,自制了70余只捕蛇笼子,放在村子附近的山林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试验,两人发现这个方法真的能捕到蛇,屡试不爽。在之后的两个多月时间,两人多次利用捕蛇笼子捕捉到40余条蛇。他们将这些蛇卖掉,共得到4000余元,一人分到2000多元。
此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将两人抓获。
昨天,鄞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宁波市区域内禁猎期设定为每年4月20日至10月20日。两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两人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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