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截图
刚偷了一辆山地车骑出没多远,35岁的鄞州男子史某就被民警人赃俱获。细心的民警通过视频监控串出一件件偷车案,而让史某露馅的正是他身上一件一件添加的衣服。前几天,他被海曙警方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了。
去年12月1日下午2点左右,鼓楼派出所监控人员发现,永丰路包玉刚图书馆门口,一名穿着黑色皮夹克的男子在自行车车棚旁不停转悠,行迹可疑。工作人员立即报告值班民警,令巡逻便衣队员前去守候伏击。
果然,没过多久,监控画面就显示,夹克男子慢慢转到一辆山地自行车旁,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对着自行车的车锁比划起来。试了两下没有成功,夹克男子离开了。
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又瞄上了一辆红色的山地车。这次,他仅用了两三秒就弄开了车锁,然后若无其事地骑上车往孝闻街方向去了。
这时,赶到现场的便衣队员随即朝孝闻街方向追去。不到300米,便衣队员就将夹克男子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一把小铁钳。
经查,夹克男子是35岁的鄞州人史某,2005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7个月,去年1月和8月又先后两次因盗窃分别被海曙和鄞州警方行政拘留过10天和3天。
办案民警马上想起来,辖区内曾多次发生山地车被盗案,也都是发生在图书馆及宁波大酒店的停车场附近,会不会也是史某干的?
调来先前的几份监控录像,细心的民警发现,在几起案子中,偷车贼的体貌特征与史某极其相似,而且其中一起还是跟史某这次穿的黑皮夹克一模一样。
再仔细一看,史某这次穿的衣服,外面是黑色皮夹克,里面是一件墨绿色长袖格子衬衫,最里面则是一件黄色T恤。将几起案子串起来一比较,明显是史某随着季节变化,在一件一件往身上添加衣服。
至此,警方破获一串系列盗窃山地车案。据办案民警介绍,史某作案都是专门用那把小铁钳,针对只有链条锁的山地车下手的。
警方为此提醒广大市民,不管是电动车还是自行车,在停放车辆时用链条锁锁上后,最好再加把不易被破坏的锁具。
记者张贻富通讯员梁庆/文
记者王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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