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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由退货"实行六年 消费者和商家经受住考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0日 07: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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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的这类担忧我们早在设定无理由退货方案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因此针对营业员制定了‘1-1=2’的奖惩制度,也就是说,消费者的每一笔无理由退货,不仅不会影响到营业员的销售业绩,反而能让他多一笔销售。以此来保障消费者在无理由退货过程中能够‘退得顺’。”宁波第二百货总经理黄炎水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不少商贸企业还专门设立了无理由退货的服务基金。银泰百货天一店、东门店、宁波第二百货等商场每年的经营预算中,都有10万元专门用于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和商家经受住诚信考验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无理由退货实行之初,不少商家都担心一旦放宽退货条件,不理性消费而导致的恶意退货、反复退货。

  记者从海曙市场监督分局了解到,2008年实行无理由退货至今,从商家反馈来看,没有接到一例恶意退货。“无理由退货的主体是由商家和消费者两方面组成的,无理由退货考验商家诚信的同时,也是对消费者诚信度的一次考问。从实行结果来看,绝大多数的消费者都是理性消费、通情达理的。”

  与此同时,无理由退货也成功地完成了角色转换。实行近6年后,无理由退货在大多数商家看来,更多是“销售助力”的代名词。

  “消费者在退货过程中退的可能只是一件衣服,但是退货的顺畅可以让他感受到商家的诚信和诚意,对商场建立一种信任,也能刺激长期消费。对于商场持续、健康的发展是有利的。”银泰百货企划部负责人钱颖娜表示。□记者 史娓超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