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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例集体土地"阳光拆迁"启动 涉及姜山109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4-03 06:59:53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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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不患多寡,只患不均”是拆迁户的普遍心理。鄞州区政府日前批准姜山镇核心一号地块C项目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宣告将在全市集体土地房屋“阳光拆迁”上率先破冰,通过“全透明”方式消除拆迁户“患不均”的顾虑。

  在“阳光”下实施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被分别称为“阳光征收”和“阳光拆迁”。所谓“阳光”,即项目从始至终都在依法前提下,通过信息公开和监管系统,做到政策、过程和结果三公开,全程接受拆迁户的监督。

  在市住建委主导下,我市两年前率先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上试点“阳光”政策,至今作出征收决定74个,总体按时签约率搬迁率高达99.3%,收效显著。但是,集体土地由于违法建筑多,历史遗留问题集中,补偿政策复杂,全市尚没有“阳光拆迁”先例。

  姜山镇核心一号地块C项目涉及集体土地上109户村民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选择在该项目上首尝‘螃蟹’,是因为村民对阳光政策已有较深认识,同时也是为鄞州区下步大规模平稳拆迁积累经验。”鄞州区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相邻的两个地块去年先后启动“阳光征收”并圆满完成,群众满意度高。

  作为集体土地上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支持“阳光拆迁”,设计完成了相应软件系统,为阳光操作搭建平台,实时监督管理拆迁整个过程。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地能借鉴“阳光征收”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试点,推动全市拆迁工作“阳光化”。

  据悉,该项目在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基础上,目前已先后完成对项目范围内拆迁户情况的调查摸底、意见听取、拆迁实施方案制定及听证等程序。(记者王岚 通讯员周逸世)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