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鄞州交警下应中队连着接到3次报警,报警的都是同一男子。民警到现场一看,发现举报对象竟是报警人自己。
“是交警队吗?这里有人喝酒开车,你们快来抓!”接警时间是下午一点半。没过几分钟,电话又响:“你们快来,那人喝酒开车开出20米了。”紧接着,还是他的电话:“这人开车把人撞了,你们交警怎么还不来?!”
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一辆雪佛兰轿车正停在钱湖北路与钱丰巷的交叉口,现场根本就没有车撞人的事故。轿车内一男子称自己就是报警人,报警所说的情况也是自己。男子断断续续地解释,因家庭矛盾与妻子闹离婚,然后赌气在家喝了两瓶红星二锅头白酒,之后就打算开车去父母家里。开车时觉得心里很不爽,开了数百米后就主动报警。
民警听完事情原委,随即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经鉴定,该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行为。据民警了解,男子姓陈,象山人。他听到民警说,酒驾不仅要处2000元罚款,还要记12分,并扣证6个月后,一下子酒就醒了,想要反悔。“我只是一时与老婆赌气,不是故意要酒驾。”陈某哀求民警“放一马”。可惜此时后悔已来不及了。□记者 徐叶 通讯员 胡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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