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
□江北法院 方法
最近调解了一桩离婚案,虽然最后女方撤诉了,但这对不负责任的小夫妻,让我想起来还是有些无语。
阿柯和小俊(均为化名)是一对结婚不满三年的小夫妻。阿柯原来在一家私企工作,结婚以后怀孕了,就在家做起全职妈妈。
孩子还不满两周岁,阿柯和婆婆多次因为性格不合发生口角,而丈夫小俊面对双方的矛盾不但不调停,反而自己躲得远远的。双方的感情淡了,阿柯带着宝宝搬回娘家。后来又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我为双方调解时,双方家长也都赶来了,对离婚他们都没有意见,房子、钞票、家产都分得清清楚楚,就是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双方有了分歧。
起初我以为大家是争着要孩子,没想到一轮话听下来,他们是谁也不想要孩子,都急着把孩子推给对方。这让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阿柯说自己没工作,孩子跟着要受苦,“跟他爸爸好歹还能吃口粥,跟我就只有喝汤了。”小俊说,“哪有亲妈不养孩子的道理?钱会给的,孩子嘛,也要跟着亲妈养到18岁才好。”
阿柯的妈妈则埋怨女儿30岁离婚,以后很难生活,而且孩子也是跟男方姓,“跟谁姓,就应该谁养。”
听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了:“你们这家人,小孩在这里,你们别以为他听不懂。亲生父母都不要他,这样推来推去,他长大以后会怎么想?既然没准备好做父母,就不要生。现在生下来了,双方都要担负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不知是短暂的沉默吓到了孩子还是他真听懂了,宝宝在这时候突然哭起来,阿柯抱起孩子走出调解室。我又和双方家长进行了沟通,让他们回去都好好想想。为人父母者都推卸责任,不抚养孩子,想来实在令人心寒。既然组建了家庭,又生了孩子,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无论男方或女方。
记者胡菲通讯员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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