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许奔)自去年5月以来,我市按照“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整合一批”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城市容貌得到很大提升。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户外广告设施整治专项行动累计完成整治面积41550.35平方米。
其中,依法组织拆除29160.5平方米,限期自行拆除10012平方米,累计拆除率为94.3%。
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开展后,各镇、街道卓有成效地开展了相应的整治活动。溪口风景区管委会以规范中兴路店名招牌为抓手,以点带面,先后拆除破旧破损招牌410余块。这些行动,与中心城区的整治工作遥相呼应。
记者了解到,在整治前,我市的户外广告设施在设置中存在着“三多”特征:一是公益广告多,仅中心城区就达13595平方米,且都已超过批准设置期限;二是公产出租多,共有275处,多为商业广告;三是市政设施变相广告化的情况多,一些部门通过广告养设施的方式,将电话亭、报刊亭、指路牌、遮阳篷等城市公共设施授予他人发布各类户外广告。
为此,我市采取“区别对象、合法合理、利益兼顾、先易后难”的做法,通过协作协商和督促督查,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如主动协调市宣传部门,在明确设置路段,保证广告数量的同时,拆除了200多只F杆公益广告牌;根据拆旧立新的原则,协同市交警、路政等部门拆除了中心城区43只遮阳篷广告,并着手制定了新的设置方案。
“整治户外广告,不是意味着让城市没有广告,而是科学合理地规划、设置广告。”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创新户外广告管理模式后,根据城市设施功能和空间布局,设置合理的户外广告。如尚田镇镇西路从尚一村头起到尚田中学,全长1公里,沿途有商家店铺、企事业单位120多家。原来广告牌、灯箱杂乱无章,沿路乱设摊、占道经营和乱停车现象严重。去年起,该镇投入30万元统一制作100多家灯箱广告,并对店面雨棚实行拆旧置新,实施店面设计、雨棚、招牌“三统一”。
目前镇西路街景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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