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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恶必尽,维护公平正义的一支铁军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陈永明和他的工作团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5-19 21:04:32   稿源: 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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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明(右二)团队讨论案情
 

  中国宁波网5月19日讯(记者 陈捷)他看上去腼腆害羞,一上法庭却口若悬河,他主办了各类刑事案件240余件,17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他就是2014年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有着宁波市检察机关“首席公诉人”之称的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陈永明。他的团队从2010年至今,共追诉漏犯25人,其中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6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腐败分子针锋相对

  受贿1.4亿余元、贪污5300余万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2011年3月16日,随着号称“三多”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案的开庭,国内官员贪腐纪录被刷新。

  在庭审现场,许迈永不忘卖弄自己的“高智商”,或辩称自己的行为“是职责所在,并非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或辩称部分收受的钱财是与他人的人情往来等,可谓理直气壮、滔滔不绝。但出乎许迈永意料的是,面对貌似合乎情理的辩解,公诉人陈永明却能不疾不徐地从容回击:“在与某老板交易过程中,该老板向许承诺给其2000万作为回报。许回去之后想,这2000万是港币?人民币?还是美元?想想不放心,又约该老板茶室相见,绕着弯问清楚,最终得到该老板给其2000万美元的承诺。另外,许收受贿赂的时间,为何都发生在其为行为人谋利期间?为何行贿人事前或事后都得到了许利用职务便利所提供的利益?为何财物价值远远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畴?为何人情往来只有别人送而不见许迈永还?可见,所谓的‘人情往来’不过就是权钱交易!……”

  在长达6个小时的法庭辩论中,陈永明总能用还原犯罪情节等方式,一针见血地戳穿许迈永自以为理直气壮的辩解,一开始口若悬河的许迈永最终只能哑口无言。

  挖出地沟油黑利益链条

  2011年7月4日,浙江、山东警方捣毁了以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者柳立国为首,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和零售等流程于一体的“地沟油”生产销售产业链。该案涉及面广、案情重大复杂、犯罪嫌疑人众多,光案卷材料堆起来就有2米高,几名主要嫌疑人则纷纷翻供称只作为饲料用油销售。

  陈永明带领专案组理清思路,决定从细节入手,找准关键情节作为突破口。通过日以继夜地审查证据、反复提审讯问,终于从居间介绍者程江萍交代的“买家袁一通过我向柳立国订购的油有特别的要求,就是酸价要低,不能有辣味,颜色不能太深”话语中发现了“酸价”这关键一词(酸价是作为油脂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只有食用领域才会有要求,对饲料用油没有这项要求)。通过员工证实加工地沟油过程中,被要求专人负责测酸价,至此确定了柳立国为首的犯罪团伙生产“地沟油”并作为食用油销售的犯罪行为。

  除恶必尽维护公平正义

  2004年7月12日凌晨,慈溪市逍林镇林女士家突然闯入6名手持撬棍的犯罪分子,不仅抢走林女士家的财物,还残忍将林女士的丈夫杀害。

  10天后,邹红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为更深入了解案情,陈永明特地来到林女士家查看现场,发现两层楼房居然新装了十几道防盗门和防盗窗,简直变成了一个牢笼!陈永明本想安慰几句,但林女士说的“我每晚都梦到那个胖胖的坏人用铁棍把我老公活活打死,你们一定要抓住那个胖胖的坏人啊!”却让他说不出话来。

  回到单位后,陈永明开始没日没夜地查找邹红案漏犯的线索,终于在几个通宵达旦后,在邹红一个老乡的案子里发现了“那个胖胖的凶手”——邹海洪的形迹。他不仅绰号、纹身与同案犯供述的一致,还曾在案发期间出现在宁波慈溪。惊喜之余,陈永明立即启动追诉程序,将邹海洪缉拿到案,尽管邹海洪拒不认罪,但他的“神情不自然”更让陈永明深信自己的判断没错。于是,专案组积极从外围取证,用证据锁定犯罪事实,最终邹海洪被法院以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去年慈溪特大贩卖毒品案,8个人都是零口供。同样的,宁波市检察院公诉团队,通过稽侦手段、银行书证、手机通话清单等,将被告人定罪交付审判,用“客观性证据”维护了公平与正义。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王焰明告诉记者,这种“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就是不再依赖被告人的口供;不再依赖被告人的口供,就没有刑讯逼供;没有刑讯逼供,就没有冤假错案。陈永明正是“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的实践者。

  宁波公诉一线的排头兵和领头羊

  王焰明告诉记者,别看陈永明平时腼腆害羞,可他一到了法庭上,嗓门大得吓人,而且喜欢得理不饶人。从检10多年来,陈永明对自己的要求非常高,而且始终对公诉工作抱有激情,非常适合当公诉人。

  据王焰明介绍,作为公诉部门,在法庭上唇枪舌战,虽然能显示公诉人的业务能力和个人水平,但其实背后需要付出很大的艰辛。因为整天面对的不是被告人就是案卷,工作单调和枯燥,而且办案压力又大,时间长了容易产生疲惫感,身心疲惫,失去激情。但陈永明不一样,10多年来,他对公诉工作始终抱有一份激情,这或许就是他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源泉。

  陈永明说:“公诉工作是一个比较有挑战的工作,对证据的审查,对事实的把握,法律的适用,矛盾的化解,很有挑战性。在挑战中,会获得很多乐趣。讲别的不会,但讲案子,确实有很多故事可以与大家分享。”他总是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摸索办案方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也让大家很是佩服。

  正是陈永明对公诉事业的激情,令他获得了无数荣誉:2005年、2008年、2009年,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嘉奖;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授予全省政法系统百佳办案能手称号;201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