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一名60岁的房东大妈,拿着一份租房合同到法院起诉,说一对年轻夫妇欠了她1年的房租,但她提供不了对方的地址,唯一的手机号码打不通。
房东姓汪,出租的房子在北仑大碶街道。
2年前,一个姓傅的小伙子找到她,说想租下她的房子,同行的还有个年轻姑娘。
“对方告诉我,他们是新婚夫妇,女的肚子里还怀着孩子。”
汪女士同意了,知道姑娘怀孕,她还常常送些好吃的给他们。
日子久了,汪女士得知了这对年轻租客的“爱情故事”———
小伙子说,他和姑娘是一见钟情,两人很快有了爱情的结晶,是“闪婚”加“裸婚”,但是家里一直希望他找个本地姑娘,也希望他能够先立业后成家,因此他没敢把姑娘带回家,只好出来租房住。
“他们来之前那半年,电视里一直在播《裸婚时代》,我还觉得他们挺可怜、挺有勇气的,就越发心疼他们啊。”汪女士说。
后来,姑娘生了个儿子,两人经济紧张,便开始常常拖欠房租。之后,小伙子又外出打工,只留下妻子和孩子住在出租房里。
不过那时,傅某还会经常打电话给房东,希望她房租宽限些时间,并请她照顾妻子和孩子。直到去年年底,她一天回家,发现这对母子也不见了踪影。
汪女士多次拨打傅某的电话,却再也联系不上人了。无奈之下,她拿着租房合同等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年轻夫妻支付近一年的房租9000余元。
法官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文书时,找到了傅某的母亲。得知儿子因拖欠房租被起诉的来龙去脉,这下,傅某的母亲激动了。
傅某母亲表示,当时儿子只说要外出打工,她觉得年轻人多奋斗是好事,也支持,可她根本不知道儿子闪婚、裸婚、婚后产子的事。她连连表示会妥善处理。
昨天,汪女士来办了撤诉手续。她说,起诉后不久,傅某就跟母亲找到他,向她道了歉。傅某母亲一次性支付了近1万元房租及利息。
通讯员贝璎贝瑜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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