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袁伟鑫)5月27日,市民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打来电话,他前一天在县江钓鱼时,意外“钓”起一只刺猬。宋先生觉得刺猬可能是保护动物,想通过报社将这只刺猬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在宋先生家,记者见到了这只刺猬,刺猬体背和体侧布满褐黄的棘刺,蜷缩在一个塑料袋中。宋先生告诉记者,前一天他在县江钓鱼的时候,看到水里有个黑乎乎的东西在动,起初以为是水老鼠,后来发现竟然是一只刺猬,于是就用鱼竿把它拨弄上岸。当时旁边有人纷纷出价200元、300元,他都没搭理,直接带回了家。宋先生一开始以为这只泡过水的刺猬可能挨不过晚上就要死,没想到第二天早上这只刺猬依然非常精神。
记者了解到,野生刺猬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虽然看似胖乎乎的,但它确实会游泳。记者联系了市农林局森林公安科负责人。对方表示,他们遇到这类野生动物,基本上都是野外放生。随后在森林公安的指导下,记者将这只刺猬放生到了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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