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宁波市安监局网站公布《宁波市镇海区“绪扬11号”油船“10.12”较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由企业违规修理,多部门监管不到位引发的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相关责任单位13人被依法追责,其中4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10月12日上午8时15分左右,停靠在宁波市镇海船舶修造厂码头的宁波绪扬海运有限公司“绪扬11号”油船发生爆燃事故,造成8人死亡。东南商报 朱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