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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涉及儿童案件高发 家长应留意车轮上的安全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7-28 07:20:48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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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东交警大队的交通安全宣传车开进白鹤街道黄鹂社区,向暑期里的小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规。(丁安阮蕾瑛张金星摄)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李海港 张金星 胡幸年)每年暑假,也是各种涉及儿童案件的高发期。就在前段时间,一名6岁男童骑着自行车在马路上行驶,结果被后方车辆撞个正着,幸亏周围众人紧急伸出援手,一齐抬车将孩子从车下救出。孩子骑车安全的问题引发各方关注。

  在对这起交通事故扼腕痛惜的同时,不得不追问:这么点大的孩子骑车上路到底应不应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尽管这些条款是从保障少年儿童安全出发的,本该“一呼百应”,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形同虚设。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现象,在农村、城乡接合部尤其常见。

  现在,“小候鸟”云集甬城,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孩子的交通安全,仅仅靠交警纠违是不够的,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把好第一关。”交警提醒,家长应该教育孩子,符合年龄标准后才能骑车上路,并且要在自行车道内或是靠道路右边骑行,不要与汽车去抢道,同样不要相互竞逐或跨立在自行车上做一些所谓的特技动作。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