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日报 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胡幸年)未年成人骑车肇事的话题并不陌生,此前媒体就曾作专题报道。然而时隔不久,令人痛心的事故又发生了———一名15岁男孩骑电动车撞倒一6旬老妇,然后逃之夭夭,最终老人不幸身亡。目前,这名肇事男孩已被警方控制。
7月25日晚上8时30分许,随父母暂住在东裕新村的15岁小张闲着无聊,看到隔壁邻居的电动车就停放在门口,钥匙放在屋里的桌子上。他就取了钥匙,骑着电动车去附近的“好又多”超市买零食。
小张沿着鄞县大道靠近东裕新村一侧的人行道由西往东行驶。由于人行道上设置有盲道,在上面骑行时车子会抖,小张一直注视着车头和车篮的部位,没有去注意前方的情况。晚上8时50分许,当他行驶至理工学院附近路段时,把正在前方散步的老妇人给撞倒了。见老人受伤倒地,流血不止,并且昏迷不醒,小张心里十分害怕,就骑车直接逃回了家里。
小张的左腿、小腿外侧及左手肘部外侧均有擦伤,电动车的车篮和左侧后视镜也撞碎了。回到家里,父亲问他怎么回事,这个“熊孩子”却谎称是骑车撞墙弄的。第二天还花了100多元钱将车修好后还给了邻居,当作这事没发生过。
而那位被撞的老人,直到15分钟后,才被路人发现报了警。这名62岁的徐姓老人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是特重型颅脑损伤,最后经抢救无效于8月1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鄞州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立即启动重大事故侦破预案,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了一只拖鞋还有一地的电动车碎片。报警的路人也提供了一个线索,称当时她正在路边散步,忽然听到百米开外的地方传来撞击的声音,开始还以为是电动车撞上路边的消防栓。结果看到一男子慌慌张张地骑车过来,车子也有破损。根据这些线索,交警调取了沿线的监控录像,最终于8月1日成功将肇事者小张抓获。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判断力易发生偏差,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自制能力,一旦在路上遇上险情便会手足无措,极易因处理不当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所以,交警提醒各位家长,请看好自己的孩子,管住电动车,保管好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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