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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资金被盗可获理赔 保险责任免除范围要了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15 07:22:59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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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宁波晚报 记者徐文燕)不久前,宁波市民汪先生的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提示他的支付宝快钱向某航空公司购买了1078元的机票一张。由于银行卡明明就在自己身上,汪先生很快意识到,他的银行账户被盗刷了。所幸的是,他曾购买过一份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于是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在提交完整索赔材料后,汪先生当天即收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全额1078元理赔款。

  银行卡被盗刷、网银账户被盗用、第三方支付账户被盗……最近几年,与个人资金账户安全有关的偷盗事件时有发生,让人有些防不胜防。记者了解到,针对个人账户存在的资金安全风险,近来已有保险公司推出了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如平安产险的一款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被保险人在不知情或被胁迫的情况下,个人名下的银行卡、信用卡、网银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遭受的损失均在保障范围内,15元的保费,最高可享受5万元的保障。如果投保人被盗刷的金额没有超过保险保额,保险公司将以实际被盗金额进行赔偿;若超过保险保额,则持卡人可获得保险合同内最高赔付。

  记者了解后发现,这种个人账户资金损失保险与不少保险公司推出的信用卡盗刷保险相似。民生银行一位客户经理告诉记者,信用卡盗刷保险,主要保障持卡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信用卡遗失、被窃、被抢夺或被抢劫后,自向发卡银行办妥挂失手续前24小时内,未经被保险人本人同意,被他人通过POS机发生信用消费,对被保险人仍需向发卡银行偿还的信用卡消费额,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负责赔偿。

  但是,市民在购买这类保险时需要注意,并非所有的账户损失都可以赔付,有些情况属责任免除范围: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在借给他人使用期间或被他人诈骗所导致的资金损失;在没有被胁迫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其信用卡主卡所关联的附属卡持有人向他人透露个人账户号及密码导致资金损失;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挂失或冻结前72小时以外的损失等。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