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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轮奸后哭着报案 庭审时却说是自愿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14 06:56:04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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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原本是一起轮奸案的受害人,几个月后她却因包庇罪被审判。从受害人到阶下囚的转变,只是因为禁不住劝说利诱,给轮奸案庭审时出具了一份颠倒是非的谅解书。昨天,陈某因涉嫌包庇罪被判刑。

  19岁的陈某在北仑一家酒吧做服务员,负责迎客、陪酒和T台走秀。去年10月的一个凌晨,酒吧经理喊陈某招待其弟弟徐某出去玩一下,陈某以为是出门吃夜宵,便跟随徐某离开酒吧。

  出门后,陈某才发现徐某还带了另外3个男子,当时她还想着人多吃夜宵更热闹。不想4名男子将陈某带到路边一处店面房内,不顾陈某的反抗,轮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陈某逃离现场后哭着到公安机关报案。很快,这4名男子因涉嫌强奸均被警方抓获了。随后,北仑检察院对4名被告人涉嫌强奸罪进行审查起诉。

  没想到,一被告人的辩护人突然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陈某亲笔写的谅解书,陈某称其与前3名男子发生性关系系自愿。在随后的庭审当中,除1名未成年被告人外,另外3名被告人均当庭翻供,均辩称不是强奸,而是嫖娼。

  明明受害人当天是哭着去报案的,如今却表示系自愿,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让人难以理解。

  在进一步调查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对受害人陈某进行了多次说服工作,并给她分析本案的影响,告知她做伪证的法律后果。最后,陈某才道出事情的真相。

  原来,两个月前,轮奸案其中一个被告人李某的姐姐为了帮弟弟脱罪,就想到来“公关”陈某。

  李某的姐姐多次打电话联系陈某,想要表达一下“歉意”,陈某多次拒绝无果后只好同意见一面,双方约好在陈某老家的一家咖啡店见面。当天李某姐姐刚见面就扔下2万元现金,希望陈某跟警方表示发生关系是自愿的,等到弟弟无罪释放之后,再给18万元现金。

  一开始陈某不肯,但李某姐姐对她软磨硬泡,使得陈某有点动摇了。于是陈某便按照李某姐姐的意思出具了一份谅解书,并写明发生关系时自己是自愿的,还按了手印。之后,这份颠倒是非的谅解书便出现在了法院,进而衍生出了案中案,即包庇案。

  昨天,原本是受害人的陈某因为这份颠倒是非的谅解书,涉嫌包庇罪,被北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而对于李某姐姐的案件,警方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涉嫌强奸的4名被告人除其中一名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外,其余刑期均在11年以上,后来,3人不服判决上诉,宁波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孙滢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