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宁波一些车站附近仍有不少“电的”揽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08-15 08:38:31   稿源: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0
新闻热线:13777110707  【 】 【打印

  中国宁波网讯(东南商报 记者张昊)近来,一些读者的反映,称宁波火车站、中巴南站、临时汽车南站等附近有不少电动自行车公然载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宁波火车站实地走访。在南广场外,来回走动着十来名男子,见着乘客走出火车站广场,就向乘客招呼“去哪儿?”“客运中心走不走?”他们是“电的”司机。

  记者在附近蹲守了一会儿发现,他们均将电动车停在不远处的非机动车停车场里,人则聚集在下客点外,一旦乘客出来,就上前招揽生意。

  “到天一广场多少钱?”记者向一名“电的”司机询价。“20元。”

  “20元?比打的贵多了。”“那你得走到地下一层去排队打的。”“电的”司机似乎也有苦衷,“现在交警抓得紧,如果抓到了,就要罚20元呀,生意不好做的。”

  正说着,一名拖着行李箱的中年男子上了一辆“电的”。大概是头回坐,嘴里就喃喃地叮嘱他:“慢点,慢点开。”司机则让他不用紧张,满不在乎地应着:“安全得很。”可两个人都没有戴安全头盔。

  记者又来到中巴南站,在南北两个出入口,同样看到不少“电的”扎堆。不同的只是,这里司机们“正大光明”地骑着“电的”拉客。

  记者了解到,很多司机都是兼职出来跑生意,市区视远近一般收十到二十元,脚勤一点的话,一个月可以赚个二千多元。

  事实上,在各车站的出入口记者都看到有管理人员值勤,但“电的”司机视若无睹地在继续拉客。虽然今年以来交警部门一直在整治“电的”,但处罚手段比较有限,只能以违反“不准骑车带人”交通条例的理由处罚,一次只能处罚20元,“电的”现象难以根治。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