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
按实际投资额20%补助建设
今年7月14日,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一号”措施就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政策。
北京、上海、杭州、武汉等部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已出台并实施了相关优惠政策,比如北京明确新建及改建建设按照不低于18%的停车位比例配建充电设施;上海对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30%的财政资金支持;杭州对新能源汽车不限牌,对充换电设施给予不超过20%的财政资金支持;武汉新建小区和公用大型停车场按20%比例规划和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
结合宁波实际,我市将加大财政投入,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给予20%的补助。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供地、供电建设计划。
眼下,以宁波供电公司为主制定的《宁波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初稿已基本完成。相关的布局规划和建设将陆续启动,包括在市行政中心等机关事业单位地下停车场,新建、改建办公楼、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停车场适度启动一批充电设施建设,初步形成布点均衡、完善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宁波日报 记者 冯瑄 通讯员 张黎升 周蕾 俞前程
延伸阅读
国家提速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日前,国家出台政策,多措施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点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件充电桩。
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
(冯瑄 张黎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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