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成功后却拒不付款。近日,县法院出现一起司法网拍违约案件。
今年4月9日22时,县法院在淘宝网司法网拍平台成功拍卖一小型轿车。此车起拍价10000元,市场评估价12900元,网上围观人数达到65241人,报名人数为30人,成交价达33000元,溢价率高达230%。由河北省的蓝某(化名)竞得。
拍卖成交后,蓝某到县法院现场看车,认为车子不值33000元,当场反悔并拒不支付成交款。县法院负责网拍的工作人员主动做蓝某的思想工作,表示在司法网拍平台上已充分告知了标的物的具体性能情况、使用年限、价款等信息,其参与竞买视为认可标的物的现有状况,并向蓝某解释了司法拍卖的规则及相关的违约责任。因蓝某仍拒不支付价款,法院作出了重新拍卖的裁定。
“竞买成功又反悔要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买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原买受人蓝某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标的的竞价。若经过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蓝某承担。届时法院将视情形直接将蓝某原先预交的2000元保证金予以没收。若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蓝某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通讯员 沈建燕 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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